独立法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对指定的认证机构、实验室的认证、检测活动以及认证结果进行专项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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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