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三十条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伪造数据是指单位或个人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不诚实的测量,出具虚假数据或者定量包装商品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符的违法行为。 (二)出版物是指公开或内部发行的,除古籍和文学书籍以外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除文艺作品外的音像制品。 (三)非出版物是指公文、统计报表、商品包装物、产品铭牌、说明书、标签标价、票据收据等。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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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