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 的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初次违法,情节较轻的; (三)认错态度好,能积极有效地配合查处工作的; (四)主动改正的。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 的行为及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初次违法,情节较轻的; (三)认错态度好,能积极有效地配合查处工作的; (四)主动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