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一条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 的行为及处理第十一条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