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第八条
存款行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应保留开户证实书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并在收到贷款人的有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单位定期存单。 存款行不得开具没有存款关系的虚假单位定期存单或与真实存款情况不一致的单位定期存单。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存款行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应保留开户证实书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并在收到贷款人的有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单位定期存单。 存款行不得开具没有存款关系的虚假单位定期存单或与真实存款情况不一致的单位定期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