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