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质押合同

第二十条

存款行应对其开具并经过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登记备查,并妥善保管有关文件和材料。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被退回时,也应及时登记注销。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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