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第十一条

存款行经过审查,发现开户证实书所载事项与账户记载不符的,不得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并及时告知贷款人,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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