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工作。 农业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负责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畜牧总站。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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