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工作。 农业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负责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畜牧总站。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农业部主管全国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工作。 农业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负责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畜牧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