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审定、鉴定与公告

第十一条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业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专家不少于5人。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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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