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五十五条

期货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于股票、投资基金、债券等金融类资产,与业务相关的股权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但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禁止的业务。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