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财政部对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监督管理。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对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