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指定媒体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实施指定行为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依规处理,并予通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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