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等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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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