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第七章 财务顾问

第七十条

财务顾问为履行职责,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协助其对收购人进行核查,但应当对收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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