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七十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七章 财务顾问第七十条财务顾问为履行职责,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协助其对收购人进行核查,但应当对收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