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要约收购第二十六条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