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九条
设计生产新型铁路机车车辆、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等铁路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型式试验、运用考核和技术评审等环节,满足安全、可靠和可维修要求。
- 制定机关
- 国家铁路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
设计生产新型铁路机车车辆、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等铁路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型式试验、运用考核和技术评审等环节,满足安全、可靠和可维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