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铁路设备生产企业技术创新、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不断提升铁路设备质量。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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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