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二十条

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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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