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第十五条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准确识别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特殊过程和关键生产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产品质量。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