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耕地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农业部负责发布全国耕地质量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信息。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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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