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并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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