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评 价

第三十条

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根据应急调查结果,配合相关部门对耕地污染或破坏的程度进行评价,提出修复治理的措施建议。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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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