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评 价第二十八条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运用调查资料,对耕地质量特定指标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评价。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