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评 价

第二十四条

耕地质量评价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评价、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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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