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监 测

第十九条

农业部根据全国主要耕地土壤亚类、行政区划和农业生产布局建设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 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负责土壤样品的集中检测,并做好数据审核和信息传输工作。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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