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监 测第十九条农业部根据全国主要耕地土壤亚类、行政区划和农业生产布局建设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 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负责土壤样品的集中检测,并做好数据审核和信息传输工作。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