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调 查

第十六条

耕地质量应急调查是因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污染或破坏耕地质量的情况时实施的调查。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故或突发事件性质,配合相关部门确定应急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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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