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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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