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运营人登记第七条运营人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管理规定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