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下简称运营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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