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进出境专差快件

第二十七条

进出境专差快件应按行李物品方式托运,使用专用包装,并在总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运营人名称和“进出境专差快件”字样。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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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