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