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令第18号 关于修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的决定第六条

第三章 审查

第六条

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建设申请进行专家审查。基本程序包括:

(一)资料审核;

(二)申请单位陈述;

(三)现场勘查(现场审查方式);

(四)专家提问;

(五)讨论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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