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章 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第三十条定价部门制定或者调整供水价格,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