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水价分类及计价方式第十九条以旅游业为主或季节性消费特点明显的地区可以实行季节性水价。在枯水期实行较高的价格,丰水期实行较低的价格。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