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水价制定和调整第十条税金。包括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依据国家现行相关税法规定核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