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约谈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约谈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环发〔2014〕67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