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派出机构依法、公开、公正履行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职责,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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