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五条第五条派出机构依法、公开、公正履行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职责,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