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

第九条

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的转让,是指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全部权利及权益的让渡。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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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