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保理业务风险管理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保理业务建立完整的前中后台管理流程,前中后台应当职责明晰并相对独立。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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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