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第六条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