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数据价值实现

第三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合理制定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以及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控执行情况并适时优化调整,提升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应遵循更高的标准,对照有效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评估要点的相关要求,强化风险管理。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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