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第四章 数据质量控制第三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监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关键监管指标数据质量承诺、数据异常变动分析和报告、重大差错通报以及问责等。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