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数据质量控制第三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质量监控体系,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对数据质量持续监测、分析、反馈和纠正。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