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数据质量控制第三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数据源头管理,确保将业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应当能自动提示异常变动及错误情况。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