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三十条第四章 数据质量控制第三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制度应当充分考虑数据质量管理需要,涉及指标含义清晰明确,取数规则统一,并根据业务变化及时更新。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