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数据管理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安全策略与标准,依法合规采集、应用数据,依法保护客户隐私,划分数据安全等级,明确访问和拷贝等权限,监控访问和拷贝等行为,完善数据安全技术,定期审计数据安全。

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应用数据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应遵循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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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