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二章 数据治理架构第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数据治理归口管理部门设立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岗位,在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岗位。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