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数据治理架构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定并授权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实施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数据管理运行机制,组织推动数据在经营管理流程中发挥作用,负责监管数据相关工作,设置监管数据相关工作专职岗位。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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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