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团场林业工作站以及国有农场设立的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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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